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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类似商标共存同意制度 I


韩国对现行商标法进行修改,决定引入类似商标共存同意制度。现行商标法规定与在先商标类似就不能获得商标注册,但在2023年10月6日国会通过的新修改的商标法中规定如果提交在先商标权人的共存同意书,则类似的在后申请商标可以获得商标注册。只是,如果商标和商品均相同,即使提交共存同意书也不能够获得注册。
 
特别是,共存同意制度适用于旧法下申请且修改法实施时尚未决定是否注册的商标,值得关注的是,该实施时间实际上可能会大大提前。按照惯例,2023年10月通过的修改法将在1个月后的2023年11月公布,并在6个月后的2024年5月开始生效。
 
如果韩国商标申请以与在先商标相似为由被拒绝,可以在2个月的意见提交期限后,通过延长4个月(每次延长1个月,共延长4次)的方法推迟审查时间,之后将适用修改法的"共存意同制度"获得商标注册。但是,马德里国际申请只允许延长2个月,因此有必要提出额外的意见书,最大限度地推迟审查,同时有必要尝试通过提交信息的方式提交共存同意书的方案。
 
另一方面,相同商标注册于相同商品时,不能适用共存同意制度,如何确定相同商标与相同商品的范围,应考察以后拟修订的审查指南。修改法的审查指南预计将在修改法实施1个月、2个月前的2024年3、4月制定。
 
针对"共存同意制度"的准确实施时间和审查指南内容等,洋特许法人计划今后将继续通过新闻提供有关的应对策略。如果您对共存同意制度有任何疑问,请不要客气,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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